摘要: 1986年6月25日,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通知精神,切实加强土地管理,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,保护、开发土地资源,合理利用土地,切实保护耕地,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。 《土地管理法》颁布实
1986年6月25日,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通知精神,切实加强土地管理,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,保护、开发土地资源,合理利用土地,切实保护耕地,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。
《土地管理法》颁布实施后,各地相继成立了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土地、地政实施统一管理的土地行政部门,并对《土地管理法》进行了广泛宣传。在1991年5月24日李鹏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上,与会人员专门讨论了《土地管理法》颁布实施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全国土地管理形势。会议经过讨论决定,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《土地管理法》,把“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”的基本国策落到实处,每年的6月25日,即《土地管理法》的颁布纪念日为全国“土地日”,并规定当年的6月25日为第一个全国土地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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