爷爷说,人的一生,总要经历几桩大事,总要记住几个人。少年跟爸爸说,我经历了北京奥运,也记住了不少体育明星,可心里头,总觉得不满足。爸爸问:你不满足的是什么呢?少年说出一大串来:
比如,同班的小华,别看人家暑假去姥姥家了,那里离北京好远,可他们家乡,就出了在北京奥运赛场上夺金的选手,那个项目开赛那天,嗬,小华打来电话,显摆得厉害!那个运动员老家屋里屋外,跟赶庙会一样,乡亲四邻齐来跟运动员亲属看电视转播,当地电视台的、电台的、报社的……记者们“武装到牙齿”,电视里还没转播到相关的那一幕,记者们就采访开了,小华得意地说,连他都被采访到……少年跟爸爸说,人家小华,是真的跟体育明星有很近乎的关系,那才叫结结实实地记住了一个人,下学期学校搞作文比赛,小华用那真实的素材一写,我们怎么写得过他?
不说小华,说潘莉莉吧,那天在书店遇见了她,好得意啊!潘莉莉把她那总随身带着的粉红封皮的袖珍硬皮本翻开快活地宣布:莎拉·布莱曼的签名!少年好嫉妒啊!人家这回跟你经历了同一桩大事,可你近距离接触到了几个明星?
但是,那一天,少年听他们居住的那个小区的同龄人大耳说,他叔叔就要到他家做客来了,而大耳的叔叔,是参加了开幕式表演的!少年好激动啊,尽管开幕式表演基本上是些群体表演,大耳的叔叔够不上明星,那见到他,也总算见到荧屏外的真佛了呀!少年去了大耳家,大耳也就得意地把那位叔叔介绍给了他。少年催叔叔讲讲排练的情况,叔叔也不多讲,只是让大家看他脖颈后晒爆的皮、手上磨出的茧子和耳朵上的助听器——他说恐怕许久以后才能恢复一多半的听力……说到最后,叔叔交代,他虽然练了那么久,但他只是一个候补的群众演员,开幕式那天,他并未上场,也未在观众席上,也是看的电视,但他觉得这段排练是他宝贵的人生经历。
见完叔叔,回到自己家,少年大声地宣布:我见到了一个真正的奥运英雄,我会永远记住他! (摘自8月20日《今晚报》作者刘心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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